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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眾的所謂“反省”
作者:賈鵬雷 日期:2008-7-1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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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來個前提,給自己擋檔風險:從商業(yè)上而言,分眾依然是一家值得欽佩的公司。
這個前提我說完了,因為我今天討論的不是商業(yè)模式問題,依然是企業(yè)經營的底線和道德問題。我一貫不提倡用道德來評價企業(yè)商業(yè)問題,更不建議把二者混為一談,但在分眾面前,我總是對這個原則產生動搖,這很耐人尋味。如果誰不理解,請一定想辦法暫時委屈一下,辦法就是參考下我上文說過的前提。
我們以前受到過的好的新聞教育,一個重要的手法就是回溯。比如“華南虎事件”,如果媒體不去窮追猛打,就會成為一個暫時性行為,就會成為一個過去時,就會像某些機構希望的那樣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但是,我們的新聞同行們很好地發(fā)揮了回溯的功能,“剩勇追窮寇”,相信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。
我就是抱著這樣的態(tài)度來觀察分眾傳媒的。
分眾傳媒在經過了“3.15”垃圾短信事件之后,直到最近,其對無線業(yè)務的整頓的相關信息開始逐漸浮出水面。我本來相信,經此一劫,分眾傳媒在無線業(yè)務上會比以前更加理性,會更有章法,F(xiàn)在,雖然外界還沒有看到整頓的具體細節(jié)(分眾的說法是上市公司不宜公布內部細節(jié))之前,也談不上蓋棺定論到底是否“整改合理”,但是,從目前分眾傳媒掌門人的一些說法上,我有點懷疑分眾傳媒的整頓成果,有點懷疑它依然有很大的機會遭遇“道德風險”。
分眾傳媒CEO譚智日前在反思“3.15”垃圾短信事件時,認為當時“大家討論的不是分眾傳媒商業(yè)模式的問題,因此分眾傳媒的用戶群和產品沒問題。”這句話當然是“斷章”,但絕非“斷章取義”,有興趣者可以去搜來全文進行考據(jù)。
我不認為譚智先生說的當時大家討論的不是分眾傳媒(此處具體指分眾無線)商業(yè)模式的問題,按照當時公布的一些調查情況,分眾無線的垃圾短信數(shù)量已經算得上“海量”級別,而且,是在客戶不愿意接受的情況下主動發(fā)送的,以此產生了分眾無線的收益。這樣一種商業(yè)過程,難道不涉及商業(yè)模式的問題?
其次,譚智先生表示,“分眾傳媒的用戶群和產品沒問題”。在分眾無線經歷的此次事件中,“產品”是什么?顯然是混雜了垃圾短信的無線業(yè)務。根據(jù)分眾傳媒2008年第一季度未審計財報,受垃圾短信事件影響,手機廣告業(yè)務進行重組而產生了7930萬美元的支出,導致其在第一季度虧損5380萬美元。而在之前,這一業(yè)務一直是以高增長率維持增長。這難道說明分眾無線的產品沒有問題?
再次,用戶群是什么?譚智先生的意思應該指的是廣告主,但是,我認為,作為一個無線服務供應商,它的用戶群不只是出錢的廣告主,更應該包括接收短信服務和WAP服務的個人用戶群在內。這一部分客戶群,在垃圾短信事件之前當然是計入分眾的客戶群之內的,事件之后,他們竟然不受影響?
我不相信。
江南春先生現(xiàn)在不說話了,譚智先生走上前臺。而譚智先生近期在分眾無線重組之際對垃圾短信事件的種種分析,都似乎說明分眾的反省遠遠不夠深刻。比如,譚智先生還曾經表示,分眾無線被卷入“垃圾短信事件”,主要是因為相關政策不健全,分眾無線本身并不違法。作為一個企業(yè),做業(yè)務時候只考慮是否違法,只是最低的底線,更重要的則是需要考慮客戶感受,需要考慮自身經營會對社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。不違法的業(yè)務很多,但企業(yè)并不是都能做,一定會面臨一個取舍問題。在這一點上,顯然分眾并未深刻認識。
忽然想起久不露面的江南春先生,在年初的某個創(chuàng)新論壇上闡釋自己的創(chuàng)新觀。在結語部分,他說,“什么是創(chuàng)新呢?創(chuàng)新就是當你做了一件大家不舒服的事的時候,你就開始創(chuàng)新了!
現(xiàn)在想想,真的是啊,當我收到垃圾短信時,感覺就是特別的不舒服!而原因,原來是因為分眾在創(chuàng)新!創(chuàng)新是好事,我們當然不能阻擋企業(yè)創(chuàng)新的步伐。想到這一層,就很釋然了。也罷,也罷。